雅加达——仇恨言论案的被告苏吉·努尔·拉哈尔贾又名古斯·努尔被检察官判处2年监禁。格斯努尔的律师里奇·法塔马扎亚承认,他对这些指控的结果感到失望。
Ricky 评估说,作为政治法庭而不是法律法庭,对拖拉格斯努尔的法律案件的处理给人的印象更深刻。
"这种需求非常令人失望。不要过分强调这不是一个法律法庭,这是一个政治法庭。不要这样,"里奇说,在南雅加达地区法院,星期二,3月23日。
据里奇说,这些要求是不适当的。这是因为作为受害者证人的当事方,即宗教部长亚库特·乔利尔·乔穆马斯和巴民族联盟主席赛义德·阿基尔·西拉杰,从未在审判期间来过。
据记录,他们两人四次都没有履行作证的传票。因此,他怀疑格斯努尔所犯仇恨言论案的证据。
他说:"受害者非常不幸,例如受害者是亚库特先生,阿基尔·西拉杰先生也在场,但在审判中他从未在场。
因此,格斯努尔的律师将在下周提出抗辩或辩护。然而,他尚未证实认罪声明是以书面形式完成或直接宣读的。
"我们仍将进行普莱多,因为它定于下周举行。星期一,我们将进行普莱多。概念如何,我们认为我们仍将尝试将文件送至法院",他解释道。
检察官指控被告在仇恨言论案中,苏吉·努尔·拉哈贾被判处两年监禁。不仅如此,格斯努尔还被罚款1亿印尼盾。如果Gus Nur不支付罚款,他的监禁期将延长三个月作为回报。
10月24日,古斯努尔在东爪哇马朗省帕基斯区的住所被捕后不久,就被指为散布仇恨言论案的嫌疑人。
Gus Nur被控两项替代指控,即第45A条第(2)款以及2016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28条第(2)款关于修改2008年第11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有关电子信息和交易的法律。
或者,第45条第(3)jo,2016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第27条第(3)款,关于2008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11号关于电子信息和交易的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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