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宝垄警方逮捕了两名收债人,他们抢走了一辆属于中爪哇省首府居民的汽车。

Kasat Reskrim Polrestabes Semarang Kompol Andika Dharma Sena表示,4月18日的事件始于WT和S嫌疑人强迫汽车所有者来到Orico Balimore Finance办公室,此前被指控自2017年以来拖欠付款。

“这两名嫌疑人收到了金融公司的逮捕令,”ANTARA在6月19日星期三报道时说。

Dharma说,在三宝垄金融公司的办公室时,两名肇事者迫使受害者签署一封信,然后他的车被两名肇事者带走。

从搜查结果来看,两名肇事者扣押的汽车被证明已被卖给另一家金融公司,并已还清。

根据肇事者的陈述,没收金融公司客户拥有的汽车的行为大约是十次。

这两名嫌疑人因其行为被控犯有《刑法典》关于抢劫的第338条。

警方证实,禁止收债人没收尚未偿还分期付款义务的客户的汽车。

Dharma认为,未完成购买的车辆的收费是通过信托机制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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