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da ACEH - 亚齐勿刹摄政区Jantho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三名涉嫌将罗兴亚民族移民走私到it.u 地区的被告6年至8年监禁

判决书由法迪尔主持的法官小组宣读,并由Keumala Sari和Jon Mahmud陪同,他们分别是6月5日星期三在亚齐勿刹摄政区Jantho地区法院的审判中作为成员法官。

三名被告是穆罕默德·阿明、缅甸国民、船长、被告安伊苏尔·霍克、孟加拉国国民、助理船长、哈比布尔·巴西亚尔、船舶发动机负责人。

法官判处被告穆罕默德·阿明8年徒刑,然后被告Anisul Hoque和被告Habibul Basyar分别被判处6年徒刑。除了监禁外,三名被告还被判处支付5亿盾的罚款和3个月的监禁。

三名被告在他们的法律顾问穆扎基尔(Muzakir)的陪同下出席了听证会,而检察官穆罕默德·里扎(Muhammad Rizza)和亚齐勿刹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朋友则出席了听证会。与此同时,被告的翻译实际上参加了听证会。

法官小组裁定,被告在没有配备有效旅行证件的情况下,被合法和最终认定犯有将人走私到印度尼西亚领土,而没有通过移民检查站。

「宣告被告违反2011年第6号法律关于移民的第120条第(1)款,以及《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命令被告继续被拘留,“法官小组说。

此前,检察官指控被告于2023年12月10日通过亚齐勿刹摄政区Blang Ulam海滩海岸将134名罗兴亚族移民走私到印度尼西亚领土。

根据审判中证人的证词,被告人以10万至20万塔卡(孟加拉国货币)的代价为被告人持有和守卫的摩托艇的代价。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