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众议院于2024年6月4日星期二合法将《母婴福利法案》正式成为MCH法。《妇幼保健法》规定,获得产假至少3个月、最多6个月的孕妇的权利。《妇幼保健法》第4条第3款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并附有医学证明,每位母亲有权获得产假至少3个月,最多3个月。

所提及的特殊情况是,母亲在分娩或流产后遇到健康问题和/或并发症。它也可以由出生的儿童引起,他们遇到健康问题,健康问题和/或并发症。

法律还规定,休产假的母亲不应被免职,仍然享有权利。获得这些权利的规定是:每月有3个月产假的孕妇全权利。对于产假长达6个月的孕妇,第四个月所得工资仍然满,但第5个月和第6个月只有75%的工资。

如果分娩母亲没有获得权利或被解雇,那么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有义务根据《妇幼保健法》第5条第3款提供法律援助。这一政策也再次收到了网友的评论。

大多数人都评论说,女性在找工作时会发现困难。正如@lostpacker所说:嗯,公司一定会考虑2x接收女性员工。或@___nniisss:害怕,风险是女孩所以很难找到工作,或者工作要求不能结婚。和@buffy_antiseptik:相信不相信,似乎已经用完了,许多刚刚怀孕的员工立即终止了合同或没有延期。观看下面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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