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ON - 安汶地区法院法官小组判处Frangky Sopacua5年徒刑和10亿印尼盾的罚款,Frangky Sopacua被指控拥有七包第一类非冰毒类植物的毒品。
首席大法官Martha Maitimu于5月13日星期一在PN Ambon,Maluku,Antara举行的判决听证会上说:“宣布被告犯有滥用和流通一类非甲基类植物的犯罪行为,如2009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麻醉品的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1)款所述,并受到刑事犯罪的监管和威胁。
法官小组在裁决中指出,被告仍被拘留,并被判处3个月监禁10亿盾的罚款。
被告被判处5年徒刑,罪名是不支持政府根除和防止麻醉品和非法药物滥用的计划。
至于减轻罪行,被告人在审判期间礼貌行事,承认和悔意,从未被定罪,有关人员是家庭的骨干。
法官的裁决比检察官在上一次审判中要求的7年监禁和10亿盾的罚款6个月监禁要轻。
就判决而言,公诉人和被告及其法律顾问Tri Hendra Unamer都表示,他们接受了该裁决,因此该裁决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
此前,PN Ambon的法官小组还代表Katherina Tawaerubun判处被告的妻子4年徒刑,他们的伴侣Junus Lobloby被判处5年徒刑。
本案始于马鲁古地区警察缉毒局成员拘留证人Junus M. Lobloby,因为他拥有一个含有甲基苯丙胺类药物的透明塑料夹。
然后,在审讯之后,证人Junus声称从被告那里购买了毒品,因此警方于2023年周六(4月11日)00:45 WIT逮捕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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