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不活跃的最高法院法官加扎尔巴·萨利赫(Gazalba Saleh)也被指控犯有洗钱或洗钱罪。据说他将犯罪收益的钱用于个人利益,从支付房屋分期付款到买车。
“被告Gazalba Saleh与Edy Ilham Shooleh和Fify Mulyani一起犯下了或参与了几项行为,必须被视为自有行为,因此这是一些罪行,”检察官在雅加达中部地区法院Tipikor法院的审判中说,5月6日星期一。
“以放置,转移,转移,支出,付款,捐赠,委托,带出国外,改变形式,用货币或证券交换或所有权的其他行为的形式,”他继续说道。
起诉书中,Gazalba据说以1,079,600,000印尼盾的价格购买了一辆丰田新阿尔法德汽车。购买车辆使用Edy Ilham Shooleh的名字,Edy Ilham Shooleh是他的哥哥。
然后,被告还以5,382,783,210印尼盾的价格购买了位于雅加达南部Jalan Swadaya II Jagakarsa的土地或建筑物。然而,在购买中,它被伪装成将购买价格降低到37亿印尼盾。
「2020年8月7日,在ANTAM大楼,被告购买了508,485,000印尼盾的贵金属,为了隐藏财富,被告没有将其报告给LHKPN,”检察官说。
Kemudan,Gamalba还以2,050,000,000,000印尼盾的价格在茂物摄政区的Tanjungrasa购买了土地和建筑物。在勿加市的Citra Grand Cibubur也有购买土地或建筑物,价值7,710,750,000印尼盾,伪装价格为Rp3,526,710,000。
不仅如此,Gazalba还在2019年以3,891,000,000印尼盾的价格在雅加达东部卡贡的Sedayu City Kelapa Gading Cluster Europe购买了一所房子。购买房屋使用他的合伙人Fify Mulyani的名字。
“被告于2021年9月24日代表Fjfy Mulyani支付了2,950,000印尼盾的KPR还款,”检察官说。
据说加萨尔巴还于2021年8月将13.9万新加坡元和17.1万美元或美元兑换为印尼盾或全部价值3,963,779,000印尼盾。
本案中,Gazalba涉嫌违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第12 B jo第18条,该条涉及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该法律经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修订的2001年第20号法律,涉及对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犯罪的第31号法律的修正,jo第55条第(1)款。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