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南苏拉威西岛望加锡海关办公室前负责人Andhi Pramono因在财政部海关总署(Ditjen)内收到小费而被判处10年徒刑。

Andhi Pramono还被判处10亿印尼盾的罚款,条件是如果不支付罚款,则以六个月的监禁代替。

“因此,判处被告Andhi Pramono10年徒刑,”主审法官Djuyamto在雅加达腐败刑事法院的宣读判决听证会上说,ANTARA于4月1日星期一报道。

法官小组指出,Andhi Pramono被证明接受了小费,并违反了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第12B条,该法涉及对1999年关于根除腐败罪的第31号法律的修正,以及《刑法典》第65条第(1)款。

Djuyamto说:“宣布被告Andhi Pramono已被合法和令人信服地判定犯有检察官指控的腐败罪。

在作出裁决时,法官小组认为,安迪·普拉莫诺的行为削弱了公众或公众对他工作的机构的信任。此外,安迪也不承认自己的行为。

“被告不协助政府在预防和根除腐败犯罪方面的计划,”Djuyamto补充道。

与此同时,同样考虑的减轻事项包括安迪·普拉莫诺(Andhi Pramono)在审判中礼貌行事,以前从未被定罪。

在本案中,安迪·普拉莫诺(Andhi Pramono)被证明在海关总署担任多个战略职位时,从多方获得了总计589亿印尼盾的小费。

金额包括印尼盾和外币,即50,286,275,189.79印尼盾,然后是264,500美元或相当于3,800,871,000.00印尼盾和409,000新加坡元或相当于4,886,970,000.00印尼盾。

法官的判决低于消除腐败委员会(KPK)检察官(JPU)的判决。此前,他被判处10年零三个月的监禁和10亿盾的罚款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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