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JARMASIN - 南加里曼丹(Kalsel)的Banjarmasin警察从首字母AM(34)的肇事者那里没收了跨省13,697粒(5.6公斤)的紫色摇头型麻醉品,价值44.8亿印尼盾。
“我们在储存这种麻醉品时逮捕了带有首字母AM的肇事者,并准备被带到西加里曼丹(Kalbar)的坤甸。在案件的发展期间,事实证明,有三名来自西加里曼丹的肇事者正在班贾尔马辛等待aba-aba,然后才将麻醉品带到西加里曼丹,“班贾尔马辛警察局局长Kombes Sabana Atmojo说,ANTARA于3月26日星期二援引。
他说,居住在南加里曼丹的AM肇事者于周一(18月3日)在南班贾尔马辛被捕。
与此同时,来自西加里曼丹的另外三名肇事者,即DS(30),APSS(30)和MDS(35),于周四(21/3)在南班贾尔马辛被捕。
“AM肇事者是由经销商的妻子(Mama Gina)指示储存这些麻醉品的,他们从未见过,只是通过手机进行通信。目前,我们正在追踪经销商从他来源的痕迹,“他说。
肇事者AM和三名同事承认,他们不知道提供名义数十亿卢比的麻醉品的经销商的下落。
此外,调查结果显示,在麻醉品被送往西加里曼丹之前,已经进行了首付20亿印尼盾的交易。
此外,在麻醉品到达西加里曼丹坤甸市的收件人手中后,剩余的付款将支付,而这四名肇事者将获得约8000万印尼盾的工资。
Banjarmasin警方还透露了另一个事实,将货物存放在Banjarmasin的AM肇事者打算在麻醉品所有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13.5粒摇头丸。但AM被警察抓住。
这四名嫌疑人被控犯有第114条第2款以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32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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