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曼邦普拉帕坦警察局局长Kompol David Kanitero解释说,在雅加达南部曼邦对其他驾驶者投掷枪的汽车司机受到终身监禁甚至死刑的威胁。

David解释说,首字母HRR(32)的肇事者是1951年第12号紧急状态法第1条第(1)款的嫌疑人,Jo第335条第1款《刑法典》第1款。

「最高死刑或无期徒刑的威胁。紧急状态法以尖锐子弹的形式拥有气枪和弹药,“大卫于3月25日星期一告诉记者。

关于年表,始于3月21日星期四下午,当驾驶丰田阿提奥斯汽车的肇事者在雅加达南部的Mampang Prapatan与受害者的汽车发生冲突时。

受害者不高兴他的车被肇事者撬开。当时,肇事者立即将受害者拦截到另一名驾驶者汽车的玻璃上。

“然而,受害者(JPP)没有注意并继续旅程,嫌疑人(HRR肇事者)追逐回来,直到他洗嘴,”大卫说。

此外,仍然感到不快的肇事者最终以气枪的形式拿出武器。该事件被记录下来,直到它在社交媒体上传播开来。

知道情报的警方立即进行了调查,最终于3月23日星期六清晨在西爪哇茂物地区逮捕了肇事者。

不仅如此,它还搜查了肇事者的家。结果,警方设法以类似枪支的物体的形式找到证据,结果是火柴和气枪。

大卫说,肇事者以200万印尼盾的价格在线购买了这把武器。

「肇事者被捕。根据他的描述,他以200万印尼盾的价格从一个名叫KS的朋友那里买了一把气枪。与此同时,他代表KS的朋友目前在巴东。一把火柴武器从一个名叫IW的朋友那里获得。子弹是在网上购买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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