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一名男子双手纹身蜡染图案,首字母缩写为ATJ(33),被西雅加达的坦博拉警察刑事调查股逮捕。

有各种案件的累犯男子在西雅加达坦博拉区利马桥的Jalan Sawah Lio抢劫了属于受害者的手机后再次被捕。

肇事者的抢劫案被闭路电视摄像机记录下来。受害者在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件后,还在坦博拉警察局报告。

坦博拉警察局局长Kompol Donny Agung Harvida表示,肇事者犯下的犯罪模式的行为非常独特。肇事者通过Facebook发布货物以寻找抢劫目标。

后来,感兴趣的消费者随后被肇事者邀请入境现金(COD)。然后肇事者犯下了罪行。

“在COD期间,肇事者使用锋利的武器对受害者进行了威胁,”Kompol Donny在3月25日星期一确认时说。

根据Kompol Donny的说法,肇事者通常通过邀请他的两个朋友来行动,以便他们的行动顺利而迅速。目前,肇事者的朋友,首字母缩写为M和A,仍在追捕中(DPO)。

“我们逮捕的肇事者是这伙盗窃的救济,”他说。

抢劫发生时,肇事者将与想要购买Hp的潜在受害者进行COD。到达现场后,在安静的地方与受害者会面的肇事者毫不客气地立即用锋利的武器向受害者进行了石刑。

“肇事者威胁受害者不要尖叫,即使他们尖叫时有死的危险,”他说。

肇事者有5起街头犯罪案件,曾被拘留5次。肇事者是以不同模式复苏的累犯。

“ATJ肇事者已经五次与警方打交道,”他说。

从ATJ的犯罪记录来看,他所犯的多达5起犯罪案件发生在坦博拉警察局地区。他于2012年被指控犯有第351条,判决为5个月。

第二,2016年《刑法典》第365条的抢劫案。ATJ已被判处8个月徒刑。2017年与毒品案件有关的第三起案件被判处4年徒刑。

ATJ还于2020年在Tamansari警察局被判处8人,而不是2020年在Tamansari警察局的378人案件。肇事者还被控犯有《刑法典》第368号案件,2021年被判处3年徒刑。

肇事者承认,即使他被监禁了好几次,他也不会放松警惕。他犯下了罪行,因为他被经济和毒品所困。

「犯罪所得的钱用于日常需要。肇事者还用这笔钱,其中之一就是购买甲基型药物,“他说。

由于他的行为,这对夫妇和一名儿童被指控犯有《刑法典》第365条,以及1951年第12号紧急状态法第2条第(1)款,并处以9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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