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da ACEH - 亚齐Langsa警方的调查人员在被列为嫌疑人后,逮捕了三名孟加拉国国民(WN),据称他们通过东亚齐摄政区Sungai Raya区的Kuala Parek将多达137名罗兴亚移民走私到印度尼西亚。
Langsa警察局局长AKBP Andy Rahmansyah表示,在警方进行一系列调查后,拘留和确定三名外国国民是走私嫌疑人。
“这三名孟加拉国国民以前是罗兴亚移民团体的一部分,他们降落在东亚齐摄政区双溪拉亚区的瓜拉帕雷克,他们被列入兰萨警察的管辖范围,”拉赫曼西亚说,ANTARA于3月19日星期二报道。
这三名孟加拉国国民,即首字母缩写MH(49)作为船长或船长,MS(27)作为船舶发动机技术员,AT(46)作为船舶厨师。
警察局长说,走私此人案件的披露始于周四(1/2/2024)WIB左右137名罗兴亚族移民,乘船一艘船进入东亚齐摄政区Sungai Raya区Gampong Kuala Parek海岸,东亚齐摄政区。
警方对船上的乘客进行了调查和检查。从检查结果来看,发现他们于2023年12月从孟加拉国出发前往印度尼西亚的信息。每位乘客支付10万塔卡(孟加拉国货币)或约1400万印尼盾。
“付款后,乘客被收集到孟加拉国德克萨纳夫海滩的岸边,然后乘坐小船运往海中央。此外,他们被转移到事先准备好的大型船上,“Rahmansyah说。
在船上一直等待着MH担任船长或船长。MH被一个首字母缩写为AS的代理商要求将乘客带到印度尼西亚。
Rahmansyah说,作为回报,MH获得了10万塔卡的工资。同样,在航运期间的所有需求,都已由美国提供,例如燃料油,物流等。
与此同时,MS是一名机械技术员,工资为50辆,AT是一名厨师,以满足旅途中所有乘客的需求。AT获得50辆工资。
“根据检查结果,罗兴亚族人故意离开孟加拉国,非法进入印度尼西亚。关于具有美国首字母缩写的特工,他们没有被逮捕,因为他们在孟加拉国,“警察局长说。
目前,这三名孟加拉国国民被拘留在兰萨警察拘留中心。这三人均受《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2011年第6号关于移民的第120条的约束,jo《刑法典》第55条
“刑罚的威胁至少是五年,最高15年监禁。调查人员继续努力完成案件档案,以便立即移交给检察官,“Andy Rahmansyah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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