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KASSAR - Gowa警方调查小组最终确定并拘留了四人,作为涉嫌在南苏拉威西岛Gowa摄政政府拥有的公务车上强奸受害者的嫌疑人,首字母缩写为NMY(20)。

“有四名嫌疑人,目前被关押在Gowa警察拘留中心,”Gowa警察公共关系科科长Ipda Udin Sibadu说,ANTARA于3月5日星期二援引。

此前,警方逮捕了三名肇事者,首字母缩写为MYH别名UC(24),MQ别名KM(21)和MR别名IL(24)。从案件的发展来看,警方再次逮捕了一名姓名首字母缩写为RM别名UCO(25)的人,据称他参与了安排会议。

两名肇事者是Gowa摄政政府官员的儿子,考虑到属于当地政府服务车辆的汽车部队肇事者使用的证据,该部队现在由官员保护。

周六(2/3/2024)清晨,在Gowa的Somba Opo区Mawang湖附近的Jalan Mangka Daeng Bombong发生了强奸女性的案件。

最初,肇事者MYH别名UC联系受害者,邀请他散步,并使用他父亲的公务车辆在望加锡市接他,他是Gowa摄政政府的官员之一。

MYH的主要肇事者从一开始就计划他的恶意,在车上追随另外两名肇事者,即MQ和MR,并告诉他躲在汽车的后座。

在接走受害者后,当晚的旅途中毫无疑问地,肇事者突然在离住宅不远的犯罪现场拦住了车辆。

肇事者随后勾引并迫使受害者为他的堕落欲望服务。众所周知,肇事者和受害者恋爱,但搁浅。肇事者已婚,有两个孩子,并被列为Perindo党的Gowa DPRD立法委员(Caleg)候选人。

释放了他的纳夫斯后,肇事者假装下车,突然另外两名肇事者从他的藏身处出来,抓住受害者想要做同样的事情然后骚扰他,受害者反抗和尖叫,直到当地居民听到他的声音。

由于恐慌,三名肇事者即将逃跑,但居民迅速到达现场,拘留肇事者,然后在Gowa警察局报告了这一事件。

警方逮捕了《刑法典》第285条第289条的主要肇事者,最高可判处12年徒刑。与此同时,另外两名涉嫌骚扰受害者的肇事者受到《刑法典》第289条的约束,可判处九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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