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宪法法院提醒政府和众议院不要按照2016年第10号法律关于地区选举的第201条第(8)款的规定,再次更改2024年同时举行的地区选举的时间表。
文章规定,州长和副州长、摄政王和副摄政王以及市长和副市长选举中的全国同步投票于2024年11月举行。
宪法法院在第12号/ PUU-XXII/2024号案件的裁决中传达了这一点,该案件于周四(2024年2月29日)在宪法法院全体会议的裁决听证会上宣读。本案是对《选举法》第7条第(2)款的物质审查,该款由两名学生提交,即艾哈迈德·阿尔法里齐和努尔·福齐·拉马丹。
“皮尔卡达必须始终如一地按照有关时间表进行,以避免2024年同时选举的关键阶段与尚未完成的2024年选举阶段的重叠,”宪法法院法官Daniel Yusmic P Foekh在宣读判决书的考虑时说。
“这意味着更改日程安排将干扰和威胁同时举行地区选举的宪法,”丹尼尔补充说。
丹尼尔说,在裁决中,宪法法院还要求提名为地区负责人的众议院(DPR),DPD和选定DPRD成员的候选人,如果他们仍然想提名为地区负责人,则准备发表声明,声明他们已正式就任DPR,DPD成员和DPRD成员,以便他们愿意辞职。丹尼尔说,宪法法院要求KPU严格规范这些条件。
此外,丹尼尔说,宪法法院认为,与请愿人的论点有关,即没有适用众议院(DPR),DPD,DPRD成员的候选人辞职安排条款,他们将成为地区负责人的候选人,而不是议会议员候选人或地区负责人的候选人违反其选民赋予的授权的原因。包括,丹尼尔说,这是为他选择一席之地的第二种选择。
根据丹尼尔的说法,反对包含在“被选中的职位”集群中的职位,这成为选民决定其选举的一种灵活或自由形式。原因是,它不排除评估有关候选人的能力和完整性的可能性,选民更为了解和感受到,他们是DPR,DPD,DPRD甚至地区负责人的候选人“用户”。
“因此,法院认为,该事项尚未得到解决,不必扩大《选举法》第7条第(2)款s项的规范规定的适用,但可以相当多地满足额外的条件。在被任命为成员之前,DPR,DPD,DPRD成员候选人辞职有可能忽视1945年宪法第27条第(1)款和第28D条第(3)款所保障的法律和政府地位相结合的原则,“丹尼尔总结道。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