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苏加武眉市警察刑事调查股(Satreskrim)设法逮捕了最受通缉的机动车盗窃集团,因为他们在西爪哇的城市和苏加武眉摄政区的各个地区采取了行动。

2月8日星期四,安塔拉AKBP市AKBP警察局局长Ari Setyawan Wibowo说:“从苏加武眉市警察Satreskrim Jatanras小组披露机动车盗窃案的结果来看,它设法在苏加武眉摄政区的三个不同地点逮捕了五名嫌疑人。

嫌疑人的首字母缩写为E(37)和S(21)。两人于周日(27/1)在Cisaat区的Nagrak村被捕。然后D(48)和A(53)在Jampangtengah区被捕,H(31)于1月28日星期一在Gegerbitung区被捕。

根据Ari的说法,调查结果显示,E和S分别扮演着自己的角色,而D,A和H则担任摩托车探测器,同时D,A和H则担任位置监控器并销售被盗摩托车。

这五人因在50个犯罪现场(犯罪现场)犯下盗窃罪而被列入最通缉人数名单,即使在执行E和S行动时,只需不到三分钟即可将受害者的摩托车带走。

除了逮捕嫌疑人外,警方还设法获得了嫌疑人在苏加武眉各个地区偷走的多达20辆不同类型的摩托车的证据。不仅如此,还从嫌疑人手中查获了一台T字钥匙,用来闯入摩托车点火钥匙和五台手机。

在执行其行动时,嫌疑人首先映射并监控了停放的摩托车的状况,而没有车主的任何监督。在其中一名嫌疑人被认为安全后,他闯入点火钥匙,立即带走受害者的摩托车。

“他们通过瞄准停放在安静的地方的摩托车进行随机盗窃,没有人在观看。该动作是相当老化的,因为只需不到三分钟即可将他们瞄准的摩托车带走,“他说。

Ari表示,他仍在开发此案,以揭露据称已出售给收藏家的其他30辆摩托车,并希望嫌疑人偷来的所有摩托车都能免费归还给车主。

由于他的行为,这五名嫌疑人被指控犯有《刑法典》关于强盗的第363条第2款,并处以九年徒刑,以及《刑法典》第481条,该条涉及使故意购买从犯罪中获得的货物的习惯,并处以七年徒刑。

他呼吁居民在保管或停放摩托车时要更加警惕,那么车辆配备双安全装置会很好,这样它就不会轻易被盗并安装全球定位系统(GPS)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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