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ERANG-我不知道努尔之所以把钱放在橱柜里,而不是把钱放在银行里。在那次事件中,他数千万的积蓄丢失了,被盗了。努尔焦躁不安,惊慌失措。但幸运的是,努尔的钱窃贼被发现了。
肇事者的形象原来是两名男子,Nur的邻居AA(26)和YG(26)。肇事者的第二所房子离努尔的住所不远,位于坦格朗市Cipondoh的Jalan Tugu。
Kombes市的Tangerang地铁警察局局长Zain Dwi Nugroho表示,他的政党于1月12日星期五收到了一份关于盗窃的报告。经过调查,两名被指控的肇事者立即被捕。
“两名肇事者因在空房子里盗窃而被捕。我们是警报的,并立即被带到警察局接受讯问,“Zain在2月1日星期四的一份声明中说。
对肇事者进行检查后,发现AA和YG通过屋顶进入Nur的家,然后损坏房间的窗户玻璃并损坏橱柜门。碰巧的是,那天努尔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去西爪哇的茂物。
努尔回家时,他惊讶地看到自己的家处于混乱状态。他意识到他1700万印尼盾的储蓄已经丢失。
“检查后,房间橱柜里存放现金的两个塞子不见了。受害者声称这笔钱价值1700万印尼盾,“他说。
令人惊讶的是,肇事者承认,他在橱柜里拿走了1240万印尼盾的钱。然后,肇事者将钱分成一半,用于偿还债务和狂欢。
AA和YG因其行为被控犯有《刑法典》第363条关于用压载物盗窃的罪行,最高可判处七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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