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AU - 廖内群岛地区警察(Kepri)披露了一起新加坡元假币流通案件,证据多达390件,面额为1万新加坡元或总计450亿印尼盾。
廖内群岛警察公共关系主管Kombes Zahwani Pandra Arsyad表示,他的政党在本案中获得了四名嫌疑人(Bh,Ah,My和C)。
“因此,一般来说,在2023年9月左右,其中一名嫌疑人将一些新加坡元的钱从北干巴鲁带到巴淡岛,然后给予某人计算,以后他们会得到报酬,”潘德拉1月31日星期三在安塔拉巴淡岛说。
9月,EA向廖内群岛地区警方报告了这一事件,当时通过调查过程进行了追查,背景是某人(其中一名嫌疑人)从北干巴鲁来到巴淡岛市。
嫌疑人试图说服EA,带来的钱是真实的,但是一笔旧的。
“如果出售,那么EA将获得30%的利润。当时,EA不信任,并与货币兑换商联系以检查,“他说。
潘德拉认为,当时EA仍然不确定,他没有拿走全部钱,只有2枚1万新加坡元。
「他朋友带到新加坡的东西在那里证明。然而,在这2块面片被带到那里,无法进行交易,“他说。
这样,EA的朋友最终被新加坡警方拘留,要求EA协助她的刑事诉讼。
「EA还向警方报告了要进行调查。从这一结果来看,我们开始与新加坡警方合作,了解EA的朋友如何被遣返回印度尼西亚,“潘德拉说。
所指控的条款是《刑法典》第55条第(1)至1款第245条,该条涉及强调被模仿和/或伪造和向公众传播的对象是国家或银行发行的货币或纸币,最高可判处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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