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拉巴雅 - 一名首字母缩写为E(43)的男子是13岁亲生儿童淫秽案的嫌疑人之一,他承认他只是得知他的儿子和兄弟猥了受害者。肇事者也是受害者的亲生父亲,他承认他是哈里发,因为他认为受害者是他的妻子。

「我通常和妻子和孩子一起睡觉。我认为(儿子)是我的妻子,我是khilaf mas,“E于1月22日星期一在水Mapolrestabes说。

E一再否认他猥了他的亲生孩子。他说,自小学5年级B级受害者以来,他一直在对儿子的性虐待。

“我从小学五年级开始,但我只是这样做(抱着受害者身体的一部分,编辑),”他说。

E声称不知道他的儿子,受害者的哥哥,竟然犯了强奸罪。即使有受害者的两个叔叔,E也承认他只是对野蛮行为知之。

“我不知道,我很尴尬,生气(对嫌疑人),”他说。

与此同时,Kasat Reskrim Polrestabes Surabaya,AKBP Hendro Sukmono表示,这四名嫌疑人已经了解到对受害者B的淫秽和性虐待行为。然而,当他们见面时,他们没有相互讨论。

「不是一起做,肇事者彼此相识。但他们不是互相讨论(彼此沉默),“他说。

警方已指认四名嫌疑人,涉及针对B、13的淫秽案件。嫌疑人是受害者的父亲,首字母缩写为E、43、哥哥A、17、两名叔叔的受害者,首字母缩写为R、49和I、43。

嫌疑人的堕落行为于2024年1月最后一次知道。得知此事的家人随后于2024年1月5日向水警方报告。

最初的报告, 是一项淫秽,在visum之后,事实证明,已知受害者在恶心部分有擦伤。

由于他们的行动,这四名肇事者现在被印度尼西亚2016年第17号法律第81条和/或82条怀疑,该法律涉及交配和/或猥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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