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被告的库布 Mahendra Dito Sampurno又名Dito Mahendra 表示,拥有9种非法武器背后没有恶意或甚至恐怖主义参与。

迪托·马亨德拉(Dito Mahendra)的律师鲍里斯·坦普博隆(Boris Tampubolon)表示,他客户拥有的所有武器只是一个爱好的一部分,即收集和射击运动。

「法官小组,我们也想传达这次审判中原则上非常重要的事情之一,即我们的客户是一位工作良好的商人,他已经工作了很多年,并有一种射击体育爱好。他也有过Perbakin,“鲍里斯在1月22日星期一在雅加达南部地方法院的听证会上说。

后来,迪托也没有任意使用非法的枪支或步枪。所有这些都用于在官方场所锻炼。

事实上,根据警方在调查阶段的声明结果,据说属于他的当事人的非法武器的起源与恐怖主义行为或网络无关。

“这种武器纯粹是由于被告的爱好,并被代替,例如在民用射击场,TNI射击场和警察射击场,”他说。

鲍里斯继续说:“这些武器也不是恐怖主义武器,警察的目击者也解释说,它们不是恐怖主义武器。

因此,主审法官小组被要求接受迪托·马亨德拉的例外。因此,检察官或JPU的起诉无效。

鲍里斯说:“接受并批准被告马亨德拉·迪托·桑普尔诺(Mahendra Dito Sampurno)的反对或例外备忘录,该备忘录由法律顾问提交。要求起诉书无效,或者至少宣布起诉书不可接受。

与此同时,迪托·马亨德拉(Dito Mahendra)被指控拥有9种非法或未经许可的武器。其中6种是Senpi。

检察官说:“6支火器1支风力步枪和2支气枪没有配备有效的火器进口许可证文件和拥有枪支(BPSA)的护照文件。

六支非法步枪的类型是Glock 17枪,S&W revolver,Glock 19 Zev枪,M4 AK 101和Angstatd Arms枪。

至于湿枪和气步枪,也没有配备信件或有效文件,即空气枪支支架和科赫G36、空气枪支架和科赫MP5、沃尔特品牌风步枪。

这九件武器是在雅加达南部Kebayoran Baru的Selong的Jalan Erlangga V No. 20的Dito Mahendra办公室进行搜查的结果。

本案中,检察官指控Dito Mahendra1951年第12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紧急状态法》第1条第(1)款,该款涉及修订“Ordonnantie Tijdelijke Bijzondere Strafbepalingen”和1948年第8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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