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NUKAN - 在北加里曼丹(Kaltara)的Nunukan警察局共销毁了15.7公斤甲基苯丙胺,71粒摇头丸和17瓶含有合成大麻的液体。

努努坎警察局局长AKBP Taufik Nurmandia表示,这三份毒品证据是8月至12月期间努努坎警察毒品调查股(Satreskoba)披露的结果。

“这份证据是2023年8月至12月披露3起案件的结果,有9份警方报告,”陶菲克在12月20日星期三说。

警察局长说,从证据中,1.5克,1粒摇头丸和1瓶液体被留作地方法院(PN)的证据。

“从此案的披露中,警方逮捕了数十名嫌疑人,即17名男子和2名女子,”他解释说。

甲基苯丙胺和液体液体的证据的销毁是通过溶解到水中的。

“数十粒摇头丸(注射)通过混合并溶解到水中然后扔进下水道中被销毁,”他说。

警察局长解释说,从马来西亚走私毒品的揭露,他是一名7公斤甲基苯丙胺的男子,从望加锡市(南苏拉威西岛)的一名首字母缩写为NJ(32)的女子手中获得,该女子当时在KM Lambelu上方前往Parepare。

“当时,这艘船停靠在图农塔卡努坎港。从对下属货物的搜索结果来看,在中国瓜尼旺茶塑料包装中发现了7包甲基苯丙胺。每包装装有1公斤甲基苯丙胺,总获得证据为7公斤。NJ,承认两次成为甲基苯丙胺快递员。首先,NJ在2021年左右带来了1公斤甲基苯丙胺,储存在胃中,并用待机包裹,“他解释说。

然后,从三名嫌疑人(即RI,HE和PA)那里获得了71个摇头丸。

“其中一名肇事者,即具有ASN地位的RI,已知在UPTD Bapenda Samsat Nunukan办公室工作,于周三(13/9)被捕,他是经销商和所有者,”他说。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供述,这种摇头丸是以每粒50印尼盾或约165,000印尼盾的价格购买的。与此同时,肇事者在某些圈子里以每粒50万印尼盾的价格出售。

「含有合成大麻的液体液体的证据是,它是从三名嫌疑人那里获得的,即IL,ZU和MU在(11/9/2023)然后在Jalan Lumba-lumba。每瓶在马来西亚购买200印尼盾,而肇事者在努努坎以每瓶130万印尼盾的价格出售,“Taufiq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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