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 棉兰 判决 6.5 年 2 经销商 0.14 克甲基苯丙胺
主审法官Sarma Siregar(中)周一(20/11/2023)在北苏门答腊棉兰地方法院在线宣读了判决书。(ANTARA/M Sahbainy Nasution)

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法院(PN)的法官小组判处两名被指控的冰毒类麻醉品经销商在13个装有0.14克的塑料夹中6.5年徒刑。

“此外,被告Sawaludin Nasution和Putra被处以10亿盾的罚款和六个月的监禁,”棉兰地方法院首席法官Sarma Siregar说,ANTARA于11月20日星期一报道。

法官小组的审判事实认为,两名被告被认定犯有违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法》第114条第(1)款第132条第(1)款的罪行。

萨尔玛说,文章的本质是,在没有权利或违法的情况下,共同有害交配,提供出售,出售,购买,接收,中介,买卖,交换或移交I类麻醉品的形式,而不是甲基类植物。

“两名被告的罪责不支持政府根除毒品的计划,而减轻两名被告行为后悔的事情,”他说。

法官的裁决比JPU Pantun Marojahan Simbolon要求的6.3年罚款10亿盾和三个月监禁更重。

起诉书透露,2023年7月3日,棉兰警察从公众那里收到了信息,称棉兰德利区Mabar Hilir村Gang Makmur的Jalan Pasar IV存在甲基苯丙胺类毒品的流通。

然后,警官与被告一起以“覆盖购买”的方式进行购买。到达现场后,警察逮捕了两名被告。

作为审讯的结果,两名被告从Sarup(DPO)获得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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