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AN - 棉兰地区法院法官小组判处被告Anggri别名Anggi和被告M.Aziz Marwan销售重达191.49克的甲基型麻醉品18年徒刑。

“此外,两名被告被处以20亿盾的罚款和六个月的监禁,”北苏门答腊棉兰地方法院首席大法官达兰说,ANTARA于11月16日星期四报道。

他说,从法官小组审判的事实来看,两名被告违反了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该款涉及麻醉品,以及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法律关于麻醉品的第132条第(1)款。

达兰说,该条的本质上,两名被告在没有权利或非法的情况下进行恶意企图或交换,提供出售,出售,购买,接收,中介买卖,交换或移交I类麻醉品,其重量超过五克。

“两名被告的罪责不支持政府根除毒品和损害公共卫生的计划,”达兰说。

减轻罪责的两名被告是礼貌的,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

此外,法官小组还判处被告Torkis Nasution和Bayu Syahputra10年徒刑,罚款10亿盾和六个月监禁,罪名是涉嫌购买冰毒类麻醉品。

作为主要起诉书,2009年第35号Ri法第127条第(1)款a项,涉及《刑法典》第55条第(1)款第1款的麻醉品。

然后,法官小组向检察官、被告和被告的法律顾问提供七天的审议期,以接受或上诉判决。

Anggri和M Aziz的判决比检察官要求的13年罚款20亿盾补贴者1年监禁更重,而Torkis和Bayu则被判处4年徒刑。

起诉书透露,2023年5月13日,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局水和空气局收到情报,称Jalan Kampar,Lingkungan IX,Kelurahan Belawan I,棉兰Belawan区,棉兰被用作甲基类麻醉品流通的场所。

然后,警察来到被告Anggri的家中,然后逮捕被告M. Aziz,被告Torkis和Bayu。然后,在发展中,Anggri在从巴淡岛返回后被捕。作为审讯的结果,Anggri从Angga(DPO)获得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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