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印度尼西亚乌里玛理事会(MUI)副秘书长Ihsan Abdullah提醒伊斯兰寄宿学校基金会的管理人员在管理捐赠资金时要小心。
这反映在Al Zaytun伊斯兰寄宿学校Panjin Gumilang领导人案件中,该案件现已被列为挪用基金会资金和洗钱犯罪(TPPU)的嫌疑人。
“未来,基金会管理人员,特别是伊斯兰寄宿学校,必须谨慎管理来自第三方的捐赠资金,”Ihsan在11月5日星期日的一份声明中说。
Ihsan还要求伊斯兰寄宿学校的经理注意与使用收到的捐赠资金有关的法律规则。
“我们必须注意使用第三方捐赠资金的规范,以便基金会管理人员,特别是伊斯兰寄宿学校,不会处理法律问题,”他说。
Ihsan说,不要让基金会、伊斯兰寄宿学校的管理人员使用援助资金和自愿捐款。据他介绍,有时资金援助的使用并不总是考虑到金融规范。
“是的,如果它不符合以前的规范,金融规范可以进入TPPU的领域,”Ihsan说。
此外,Ihsan鼓励DPR立即通过《资产扣押法》(UU)。他说,法律可以防止基金会或伊斯兰寄宿学校的领导人滥用政府或社区的援助资金。
「这是为了保护基金会的捐助者和管理者。因此,目前被指控为Panji Gumilang的案件不会再次发生,“他补充说。
Panji Gumilang已于11月2日星期四被列为嫌疑人。国家警察公民警察特别经济犯罪局计划在下周以挪用基金会资金的形式审查Panji Gumilang,作为涉嫌原始犯罪(TPA)的TPPU案件的嫌疑人。
Panji Gumilang最初于10月30日星期一被警察公民警察一般犯罪局的调查人员移交给Indramayu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移交是在被指控的案件档案宣布完成后进行的。
“下周(调查人员将检查Panji Gumilang),”公民警察特别经济犯罪局局长Whisnu Hermawan准将在11月3日星期五确认时说。
挪用基金会的钱,
使用的模式是代表印度尼西亚伊斯兰寄宿学校基金会(YPI)使用贷款来谋取价值730亿印尼盾的个人利益。
“从分析中,调查人员有证据表明APG在2019年从J信托银行获得了730亿印尼盾的贷款。这些资金是由基金会借来的,“他说。
Panji Gumilang的贷款资金从基金会的账户转移到个人账户。然后,它用于其利益。从深化的结果中可以知道,潘吉使用基金会的钱来支付贷款的分期付款。
“然后分期付款从基金会的账户中提取,以便证明存在原始犯罪行为,即基金会犯罪和贪污犯罪,”Whisnu说。
本案中,Panji Gumilang涉嫌违反《刑法典》关于贪污的第372条。然后,2004年第28号法律第70条至第5条,涉及2001年关于基金会的第16号法律的修正案。
最后,Panji Gumilang还涉嫌违反2010年关于TPPU的第8号法律第3条第4条第5条第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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