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DIRI - 东爪哇省Kediri市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周三判处四名被告每人两年徒刑,他们是PT Afi Farma制药公司的高级官员,在含有乙烷二氧化糖的药物案件中。
除监禁外,法官还判处被告支付10亿盾的罚款,为期三个月的监禁。
制药公司PT Afi Farma被指控生产超过安全值或0.1mg / ml的含有晶甲乙烷(EG)的糖浆药物,这导致许多服用糖浆药物的儿童肾衰竭。
“被告合法和令人信服地犯下了第一份起诉书中所述的生产或利用犯罪行为,并处以每人两年监禁和10亿印尼盾的罚款,条件是如果不支付,将被三个月的监禁所取代,”首席大法官Boedi Haryantrosaat在宣读ANTARA于11月1日星期三报道的判决书时说。
在听证会上,法官小组主席Boedi Haryantho由他的两名成员,即Agung Kusumo Nugroho和Ira Rosalin陪同。
四名被告也出席了听证会,即PT Afi Farma Arief Prasetya Harahap总裁,PT Afi Farma Nony Satya Anugrah的质量监督经理,PT Afi Farma的质量保险经理Aynarwati Suwito和同一家公司Istikhomah的生产经理。
法官小组给被告七天时间决定是否接受或上诉判决。
法官的判决比检察官要求判处AriefPrasetyaHarahap九年徒刑要轻得多。与此同时,其他三名被告被控减刑,即七年徒刑。这四人还被要求支付10亿盾或六个月监禁的罚款。
与此同时,被告Arief Prasetya Harahap的法律顾问小组,即Muh Samsul Hidayat,尊重法官的裁决,并表示仍在考虑上诉的法律补救措施的判决。
作为一组法律顾问,Samsul说,这起犯罪行为是一起企业犯罪,因为它是由一家以公司形式的制药公司进行的,而不是被告人自己进行的。
“董事,经理不可能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自己生产药物。对于发放许可证的人,不是被告,而是PT Afi Farma,因此我们认为这起罪行实际上是由公司而不是个人进行的,“他说。
萨姆苏尔潘说,他对正在进行的审判结果不满。法律团队辩称,并继续坚持辩护,这是一项企业犯罪,因此他的客户应该被释放。
与此同时,检察官Sigit Artantodjati表示,他的政党仍在考虑法官的判决。
“如果我们有罪的人,即儿童的受害者,那么效果就非常大了。我们仍在考虑这个问题,“他说。
本案被告违反了2009年关于健康的第36号法律第196条第2款和第3款、《刑法典》第55条第1款至第1款。这篇文章被证明是,法官小组判处两年徒刑,并处以10亿盾的罚款和三个月的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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