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环境和林业部(KLHK)表示,被指示在森林地区经营业务的棕油企业家数量目前90%已经照顾了《创造就业法》中规定的许可证。

“在一两天内,我们相信一切都可以进入法律的主题,”环境和林业部秘书长Bambang Hendroyono说,ANTARA于10月30日星期一报道。

2020年第11号法律或创造就业机会法(UUCK)规定,在森林地区完成棕油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日。

根据《创造就业法》第110A条和第110B条,该规则分为两组型学。

第110A条是建造的油棕种植园,拥有种植园营业执照,并符合许可证签发时的空间规划,但其现状在生产林区、受保护林区和保护林区。

同时,第110B条规定,在生产林区、受保护林区、保护林区内建造但没有林业许可证的油棕种植园的完工。

“中加里曼丹和廖内受到极大的关注,因为我们称之为第110 A条dandisputeregulasi,”班邦说。

环境和林业部指出,印度尼西亚森林地区的油棕种植园总面积达到337万公顷,保护林面积为91,074公顷,受保护林面积为156,119公顷,生产林中的油棕仍达到501,572公顷,生产林中的油棕面积有限,149万公顷,转换生产林中的油棕占地113万公顷。

棕油管理工作组要求森林地区油棕种植园企业行为者通过农业部种植园总局拥有的种植园许可信息系统或Siperibun缩短进行独立注册。

如果林区的商业行为者在管理许可证方面迟到,政府将毫不犹豫地给予从行政罚款到林业刑事制裁等制裁。

“林业法中必须遵循的程序使以后(油棕种植园)合法化,不再在森林地区,”Bambang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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