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马林达 - 东加里曼丹和北加里曼丹税务总局(Kaltimtara)的区域办事处与该地区的八个税务局(KPP)协调没收了价值38亿印尼盾的拖欠税款的资产。

东加里曼丹税务总局咨询,服务和公共关系司司长Teddy Heriyanto表示,没收资产是征税的最后手段。以前,纳税人曾收到训斥信和强制信以偿还纳税。

「被扣押的资产包括五台机动车辆、三块土地、银行账户中的若干资金和两台重型设备车辆。这些资产属于12名纳税人,总欠款为247亿印尼盾,“泰迪说,据ANTARA报道,10月17日星期二。

他解释说,没收资产是根据1997年关于征税的第19号法律和强制信进行的,该法和2000年第19号法律最近几次修订。

资产没收旨在控制纳税人的货物,作为偿还纳税债务的抵押品。

“如果不立即还清,我们将通过公开拍卖出售资产,”泰迪说。

泰迪说,税收是政府为增加税收部门国家收入所做的努力之一。

他呼吁所有纳税人按照适用的条例履行纳税义务。

“我们感谢那些遵守纳税的纳税人。对于那些不遵守的人,我们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泰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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