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苏拉威西省环境和林业部已被列为非法土地捐赠嫌疑人
苏拉威西岛地区LHK安全与执法中心负责人Aswin Bangun在东卢武涉嫌非法土地的案件中介绍了嫌疑人AB(49岁),10/10/202)/Ho-Gakkum Sulawesi

MAKASSAR - 环境和林业执法中心,环境和林业部(Gakkum KLHK)苏拉威西岛地区已指定首字母缩写AB(49)的嫌疑人为东卢武居民。

嫌疑人是东卢武摄政区Faruhumpenai自然保护区非法土地清理案的金融家(捐助者)。

“由于这些行为,嫌疑人AB面临10年监禁和75亿印尼盾的罚款,”他说。

苏拉威西岛地区LHK安全与执法中心负责人Aswin Bangun报道,ANTARA于10月10日星期二报道,

本案源于一份社区投诉,称有重型设备(挖掘机)正在土地清理,用作南苏拉威西省东卢武摄政区瓦苏蓬达区帕鲁鲁哈姆雷特/帕伦帕奈村帕鲁鲁哈姆雷特的Faruhumpenai自然保护区森林地区的花园。

根据这一信息,苏拉威西州Gakkum Balai与Sub Den Pom XIV/1-3 Palopo组成了一个联合行动小组,以执行东卢武摄政区森林的安全和保护。

行动小组在Faruhumpenai自然保护区内发现了一台高彩的Hitachi品牌挖掘机,据称该挖掘机被用来将土地打开并加工成油棕种植园,因此行动小组保护了重型设备,并找出土地所有者和所有者是谁。

根据搜索和调查结果,该小组获得的数据和信息表明,兄弟AB(49岁)作为土地所有者/资本家,肇事者的作案手法是代表社区购买受保护森林地区内的土地和自然保护区。

然后使用挖掘机开放,以增加其现有花园,该花园已在该地区约五公顷。

经过证人和其他证据的询问,调查人员确定AB兄弟(49岁)为嫌疑人,肇事者被拘留在南苏拉威西地区警察拘留中心进行进一步调查。

来自苏拉威西岛地区环境和林业部Gakkum Hall的调查人员怀疑,存在非法使用和/或使用和/或占领森林地区的形式的林业犯罪行为,如1999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林业的第41号法律第78条第(3)jo 50第(2)款“a”项所述,该法律已修订为2023年第6号法律第36条第17款和第19款,该法律涉及制定政府法规,以代替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22年第2号法律创造就业机会成为法律,或禁止每个人开展可能导致自然保护区完整性变化的活动。

如第40条第(1)款所述,以及1999年关于保护生物自然资源及其生态系统的第5号法律第19(1)条,最高刑事威胁为10年和/或最高罚款7,500,000,000印尼盾(70亿五十亿印尼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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