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监察员在警察、检察官办公室和国家没收物品存管处(Rupbasan)范围内管理证据方面发现了问题。
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监察员成员Johanes Widijantoro表示,他的政党发现Rupbasan的监管问题在2022年关于惩教的第22号法律中没有得到特别监管。
“因此,Rupbasan没有惩教所所拥有的数据库系统,”Johanes在10月6日星期五在雅加达收到的一份官方新闻稿中说。
他说,监察员还发现,警察、检察官办公室和Rupbasan有自己的关于证据管理的规则,从而可能造成法律不确定性。
Johanes说,机构之间的协调也不一致,因此检察官办公室和警察倾向于管理自己的证据,不涉及Rupbasan。
“尽管Rupbasan拥有更好的设施和基础设施来执行管理。此外,证据的管辖当局往往没有提供与Rupbasan中委托的证据地位的发展有关的信息,因此许多证据都已过剩,”他解释说。
此外,他表示,在警察、检察官办公室和Rupbasan管理证据的人力资源(HR)数量不足,其中没有人力资源根据警察和检察官办公室的证据规范具有一定的资格。
“同样,在鲁巴桑,具有一定资格的人力资源人数仅限于评估官员,其余的人力资源还没有具有特殊资格的人力资源,如射箭,有害物质,化学品,”他解释说。
他继续说,监察员发现,由于现有仓库有限,将证据放置在仓库中的设施和基础设施问题并非完全符合证据存储的分类,包括与预算有关的问题。
“即使在一些警察局,他们也没有进行证据管理的预算,”他说。
他补充说,他的政党发现,仍有警察在存放证据不是由拘留和证据处理股(Sattahti)进行的,而是由调查人员进行的,并且在管理证据时不均匀地进行数字记录。
“监察员还发现,有证据被退还给其所有者,条件与没收开始时不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监察员收到与证据治理有关的公开报告,包括存在证据损坏,丢失和价值下降,”他说。
众所周知,监察员在2023年3月至9月期间通过采访惩教辅助居民(WBP)以及观察哥伦打洛省、邦加勿里洞群岛、西努沙登加拉省、东爪哇省、西加里曼丹省和西爪哇省的国家警察、检察官办公室和Rupbasan省存放证据、没收物品或战利品的地点,对证据的实施进行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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