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惹 - 您是否曾经听说过关于该国的土地,或者您是否曾经处理过该国的土地?那么,什么是国家的土地呢?

2021年关于管理权、土地所有权、公寓单元和土地登记的第18号政府条例第1条第(2)款和第2条第(3)款,即与土地权利无关的土地,不是waqf土地,不是乌拉亚特土地和/或不是国家所有权的资产。国家土地资格表明的土地是:法律或政府决定的土地,补偿土地,土地出现,土地来自权利的释放/移交,土地来自森林地区的释放,遗弃土地,土地到期,不要求延期和/或更新的土地,土地的权利到期,因为中央政府政策不能延长,土地最初作为国家的土地。

国有土地的两种类型

国家土地的主张或称呼实际上是正确的事情。但是,需要知道的是,这意味着国家没有土地,而是国家控制土地。

“国家没有土地,国家是最高权力组织,所以它没有土地,但国家控制着土地,它没有,”印度尼西亚房地产法研究所主席Erwin Kallo周四(12/5/6)解释说。

国家土地至少有2种类型,即自由国家土地和不自由国家土地。

“自由国家的土地是一个没有权利在森林、山脉等地上的土地,”欧文说。

換句話說,自由国家的土地是一片尚未有地位的土地。同时,国家的土地不是自由的,根据欧文的说法,这是曾经有权获得的国家土地。

“例如,有建筑使用权(HGB)或其他权利,当期限未延长时,它将自动重新由国家控制,”他补充说。

欧文进一步解释说,该国的这种不自由土地在规定中受到规定,即国家可以将其土地的权利重新分配给所谓的优先权利。优先权意味着国家将优先授予以前的权利持有者土地权利。

“如果先前的所有者不再申请所有权,那么他将以物理上或诚意使用所有权,”欧文说。

土地法的土地权利

当然,印度尼西亚已经制定了规范土地的国家法律。它是土地基本法(UUPA)超过55年。

印尼有许多土地条款,必将包括各种土地权利。

UUPA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上有权利等如下:财产权;使用权;建筑使用权;使用权;租赁权;开放土地的权利;和收获林产品的权利。不仅如此,还承认其他规定的其他权利和具有临时特性的其他权利。

所有权包含为任何利益而行使或使用有关土地的权利。存在的关系不仅仅是所有权,而且是心理情感上的。所有权仅适用于印度尼西亚的单一国籍。只有有权获得所有权的土地才能被授权。这项权利是土地权利最强和最完整的模型。

使用权是直接将国家控制的土地用于农业、渔业或畜牧业的权利。

使用权可以由印度尼西亚个人或印度尼西亚公司获得。使用权的期限为个人25年,公司35年。该期限可延长25年。

使用建筑物的权利是建造和拥有土地上建筑物的权利,这些建筑物不是自己的,长达30年,可以延长长20年。使用建筑物的权利可由印度尼西亚个人或印度尼西亚法律实体获得。使用建筑物的权利可以置于国家土地或土地所有权之上。

使用权是使用和/或从国家或他人所有权直接控制的土地中收集土地收益的权利。但是,这一权利的出现并不是出于租赁协议或土地加工协议。印度尼西亚公民和外国公民都可以享有使用权。印度尼西亚的法律实体和外国法律实体也是如此。

开放土地的权利和收获林产品的权利是,在没有森林的情况下,使用有关森林资源的权利是受益人拥有的。

因此,在知道该国的土地是什么之后,看看VOI上的其他有趣新闻,现在是时候彻底改变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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