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马来西亚槟城的乔治镇地方法院于2023年9月7日指控九人绑架一名印度尼西亚公民(WNI)妇女。
所有被告都被指控犯有1961年《绑架法》第3条(第365号法律),并与《刑法典》第34条一起宣读,如果法院判定有罪,则可判处40年徒刑。
被告是Mohamad Noor Shahrizuan Hashin,Tan Gim Chun,C. Youganathan,Elaine Gooi Swee May,Lok Wai Lun,Haffizan Samsudin和Noorazlin Mat Kasa,他们都是马来西亚人。另外两人,Agong Laksono和Yussuf Bahtiar,是印度尼西亚公民。
根据印度尼西亚共和国驻吉隆坡大使馆警察武官Kombes Pol Juliarman Eka Putra Pasaribu的说法,在9月15日至17日被捕的14人中,只有9人在调查中被明确证明在绑架和酷刑中发挥了作用。
他说,与此同时,其他五人尚不清楚他们的角色,因此他们没有被提起诉讼。
受害者目前仍在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领事馆庇护所(KJRI)槟城,仍处于心理创伤状态。
周五早上,所有29至41岁的被告都听取了在Nadratun Majistret Naim Mohd Saidi面前宣读的指控。
法院将于12月11日确定后续听证会和文件提交。
他们被指控共同绑架一名36岁印度尼西亚公民的受害者,目的是在当地时间9月7日凌晨7点左右,在槟城岛Paya Terubong的Pangsapuri Sri Aman部门要求赎金54万马来西亚林吉特(约合17.8亿印尼盾)。
根据槟城岛警方的一份报告,救援行动是在9月15日,此前雪兰州的Bandar Kinrara警察局收到一名印度尼西亚公民丈夫的报告,该报告是绑架受害者。
根据槟城岛警察局局长CP Dato' Khaw Kok Chin的说法,在那里度假时被绑架的受害者被捕并受伤。
从调查结果中可以得知,作案的印度尼西亚公民参与了商业交易,但在和解过程中被遗弃,最终导致家人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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