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法院(PN)的法官小组判处来自亚齐的被告M.Yacob别名Acob终身监禁,在成为20公斤甲基型麻醉品的信使的情况下。

“起诉并判处被告M.Yacob别名Yacob无期徒刑,”主审法官Pinta Uli Tarigan在棉兰地方法院说,ANTARA于9月26日星期二报道。

法官小组审判的事实认为,被告被证明犯有犯罪行为,并犯有2009年印度尼西亚共和国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2)款,该款涉及麻醉品,作为主要指控。

该条的本质,即,没有权利或违法,提供出售,出售,购买,接收,中介买卖,交换和移交重达20公斤的甲基类I类麻醉品。

“被告的行为有罪的是,被告不支持政府在根除毒品方面的计划,有可能损害国家的一代,被告人已经享受了信使的收入,减轻了什么事不存在,”Pinta Uli说。

法官的裁决比检察官(JPU)Maria Fr.Br Tarigan的要求轻于判处被告M.Yacob别名Acob死刑。

宣读判决书后,JPU Kejati Sumut Maria仍在考虑七天以接受或上诉判决书,而被告和被告的法律顾问(PH)则上诉。

另外,被告M. Yacob的律师Safaruddin尊重棉兰PN法官小组宣读的判决书。

“我们尊重法官的裁决,但我们将尽快提出上诉,”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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