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当-西苏门答腊(西苏门答腊)省民用仪器公司(YSN)琳娜·林托被判处7年徒刑。宣布他被证明犯有挪用西苏门答腊大清真寺的捐赠以及贪污其他一些预算的罪行。
首席法官尤塞·安娜·罗斯林达(Yose Ana Roslinda)在2月5日星期五的裁决中说:“宣布被告在法律上和说服力上继续犯有腐败罪,应判处7年徒刑。”
首席法官在巴东腐败法院的判决宣读审判中对Amar进行了宣读。法官小组还判处3.5亿印尼盾罚款,判处其四个月有期徒刑,并赔偿1,754,979,804印尼盾。
如果他们在法院的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侵权)后不迟于一个月付款,则该财产将被没收并拍卖。
他说:“如果被告没有足够的资产来支付重置金,将被处以三年有期徒刑。”
法官小组判处被告人罪名是因为根据第一项主要起诉书第2条第(1)款,他在法律上和令人信服地被证明犯有持续犯下腐败罪的罪行。 《反腐败法》第18条。 《刑法》第64条第(1)款造成国家损失达Rp1,754,979,804。
法官认为,这对叶尔纳齐·林托而言是沉重的负担,因为他不支持政府的消除腐败计划,并从西苏门答腊大清真寺收取了钱。
在作出判决时,被告叶利纳兹·林托(Yelinaz Rinto)在巴东地方法院法律援助中心(Rusena Nadra Cs)的法律顾问(PH)的陪同下表示了周到的态度。巴东检察官检察官皮特里亚·欧维娜(Pitria Erwina)也是如此。
困扰Yelnazi Rinto的案件是涉嫌挪用西苏门答腊大清真寺的捐赠和许多其他资金。首先是西苏门答腊省秘书处Binsos局(现称Mental Kesra局)在2019预算年度的供应资金(UP),金额为7.791亿印尼盾。
检察官说:“被告将资金从无线电通信局的帐户转移到多个帐户,表面上是为了支付无线电通信局的活动。”
第二个是2013-2019年西苏门答腊大清真寺会众的捐赠或施舍,预算为8.577亿印尼盾。
第三是扎卡特(Zakat)收缴单位(UPZ)的现款,相当于Rp。首先将其转入西苏门答腊大清真寺的帐户中,然后再将其撤回3.75亿。
最后,2018年伊斯兰假期(PHBI)基金的剩余资金为9,820万印尼盾,据称也用于个人收益。
根据2020年7月28日西苏门答腊监察员编号11 / INS-Case / VII.2020的州财政损失计算报告,据称被告的行为造成了州财政损失,总额为Rp1,754,97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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