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法院(PN)的法官小组判处被告费萨尔七年徒刑,罪名是成为两克甲基型麻醉品的信使。

“起诉并判处被告费萨尔七年监禁,罚款10亿盾和六个月监禁,”主审法官Firza Andriansyah在宣读棉兰宣读裁决时说,ANTARA于9月19日星期二报道。

法官小组在判决书中指出,根据审判的事实,被告违反了印度尼西亚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1)款,即主要指控。

即没有权利或违法提供出售,出售,购买,接收,中介买卖,交换和移交重达两克的非甲基类植物形式的I类麻醉品。

菲尔扎说:“被告行为的罪责不支持政府的毒品根除计划,而减轻罪责的事情则后悔他的行为。

宣读判决书后,法官小组向北苏门答腊高级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JPU)Evi Hariani和被告人提供了七天的时间,无论他们是否接受或上诉了判决。

法官的裁决与检察官的要求(conform)相同,因为被告费萨尔被判处七年徒刑,罚款10亿盾和六个月监禁。

被告Angga(正在调查中)在2023年6月11日披露的起诉书中,在棉兰东棉兰区Pulo Brayan Darat I Village的Lubuk Raya Border Road会见了被告。

然后,Angga告诉被告以10万印尼盾的工资交付两克甲基苯丙胺。

简而言之,当他们想将非法物品运送到指定地点时,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毒品调查局的警察从毒品调查局收到毒品贩运的信息,立即前往该地点,并逮捕了费萨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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