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BON - 安汶地区法院法官小组(PN)在拥有25包干大麻的案件中判处被告Aksel Wattimena六年徒刑。

“宣布被告合法和令人信服地被判犯有违反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14条第(1)款的罪行,涉及麻醉品,并判处六年徒刑,”首席大法官Martha Maitimu在PN Ambon的审判中说,9月11日星期一,被Antara扣押。

法官小组还判处Axel支付80亿盾的罚款,为期六个月的监禁。

判决后,被告仍被拘留,并支付2000印尼盾的案件费用。

被告被判入狱和支付罚款,因为他的行为不支持政府根除毒品的计划。

至于减轻罪行,法官小组说,被告人是礼貌的,承认和后悔自己的行为,被告人也从未被定罪。

法官的裁决比检察官Feby Sahepaty的要求轻,他在审判中要求被告人入狱九年,罚款100亿盾和六个月监禁。

查获的一些证据是一台手机、一块铝片、一块大透明塑料、其中有25个包装,用小透明塑料夹包装,每种植物都含有叶子、茎和种子形式的干植物,怀疑是一类大麻的麻醉品,被没收以销毁。

判决后,JPU和被告都通过LBH Humanum Maluku Institution的法律顾问Dino Hulisellan表示担忧。

被告Aksel于2023年3月27日星期一21.30 WIT左右,在安汶市Nusaniwe区Wainitu村的OSM地区被马鲁古地区警察缉毒局的成员保护。

根据检察官的说法,被告通过货物送货服务公司从巴布亚收到了一批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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