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政府通过土地事务和空间规划部/国家土地局(ATR/BPN)将很快执行关于土地所有权证明的新条例。稍后,所有原始或旧的土地证将被撤回,并以电子方式取代。

2021年1月12日才签署的《2021年1月1日关于电子证书的 ATR/BPN 1 号负责人条例》对此有规定。这意味着土地证或土地簿的所有权证明将不再是用纸制作的,而是一份电子土地证,其数据已列入土地系统。

该计划是政府为实现土地服务现代化而做出的努力,以改进为社区提供方便经营和公共服务的指标。因此,有必要通过实施电子化的土地服务来优化信息和通信技术的使用。

该条例规定,自该条例生效以来,所有土地所有权登记都将以电子方式进行。因此,所有流程将首先使用以前的土地证书,在数据、土地大小等方面进行验证。

验证完成后,土地证书可更换为电子证书。稍后,证书将以电子方式存储在数据库中,以存储到各自的存储地址。

"首次签发电子证书,是首次通过未登记土地的土地登记或将证书更换为已经登记的土地的电子证书,"条例第6条说,星期三,2月3日。

除这项规定外,以土地账簿形式提供的土地所有权证将不再有效。这是因为电子土地证书包括土地簿、测量文件和平面图中的数据和信息。

因此,一旦业主拥有电子证明,土地局将撤回在纸上的所有权证明。此外,数据将被传输别名扫描,并存储在数据库或电子土地系统中。

"土地办公室主任撤回与土地簿合并的证书,并作为文件存放在土地局,"第16条第3款写道。

如果电子证书中的数据和信息后来发生变化,该过程也将以电子方式进行。

以下是第16条的内容,即:

(1) 将证书更换为电子证书,包括将土地簿、测量单和/或单位平面图的图纸更换为电子文件。

(2) 第(1)款所述电子证书的更换应记录在土地簿、计量书和/或平面图上。

(三)土地办公室主任应当提取与土地簿合并的证明书,并作为文件存放在土地局。

(4) 第(3)款所述的所有文件应扫描并储存在数据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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