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AN - 北苏门答腊棉兰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被告Cituan别名Atik和Erwan Sahputra别名Iwan的无期徒刑,他们来自廖内,在成为20公斤甲基型麻醉品和30,000粒摇头丸的信使的案件中。

“任命并审判被告Cituan别名Atik和Erwan Sahputra别名Iwan一生,”主审法官Denny Lumbantobing在宣读ANTARA于8月30日星期三报道的判决书时说。

法官小组在判决书中指出,两名被告的审判的事实,如2009年关于麻醉品的Ri法第35号第114条第(2)款第114条第(2)款所管制和威胁,Jo第55条第(1)款第1款。

丹尼说:“两名被告的罪责不支持政府根除毒品和破坏国家一代的计划,而减轻被告罪责的事情则后悔了他们的行为。

这一判决比北苏门答腊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Maria Fr.Br Tarigan要求判处死刑要轻。

宣读被告Cituan的法律顾问法官小组(PH)的判决书后,提出上诉,JPU北苏门答腊检察官Maria Tarigan做了七天的思考。

至于Erwan Sahputra JPU maria的判决,以及被告Erwan的法律顾问(PH)。

起诉书中,两名被告是Ayang(在调查中)的命令,要求从Bakao River,Bagan Siapi-api,Riau到Pekan Baru和North Sumatra地区带走甲基苯丙胺。

然后,Allabis别名Awi(在调查中)命令Ayang于2023年3月30日在Bakao河地区与Erwan和Cituan会面,以交付甲基苯丙胺和摇头丸。

简而言之,Allabis提供了一个粗麻布袋,里面装着20个塑料包,重达20公斤的甲基苯丙胺,六个白色塑料包装有27,000粒摇头丸,蓝色塑料含有3,000粒摇头丸。

2023年4月1日,印度尼西亚西部时间00.10左右,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局Ditresnarkoba的警察在北干巴鲁伦拜市区Muara Fajar村北干巴鲁收费站出口抓获了两名被告。

随后,警察在车内进行了搜查,发现了一个麻袋,里面有一箱装有20公斤水晶甲基苯丙胺和30,000粒摇头丸,两名被告被带到北苏门答腊地区警察局接受进一步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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