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GYAKARTA - 您听说过特使委员和独立委员这两个词吗?那么有什么区别呢?让我们看看以下特使委员和独立委员之间的区别。

独立专员

2007年关于有限开支机构(UUPT)的第40号法律第120条第(2)款的独立专员是来自外部各方的专员:

公司良好公司治理准则中的独立专员是“外部专员”。

公司章程可以规范1(一)人或多名独立专员和1(一)名特使专员的存在。

独立专员是根据股东大会(“GMS”)的决定而任命的,该决定来自与主要股东、董事会成员和/或其他委员会成员无关的各方。

同时,根据第1条第2款jo. 金融服务管理局2015年第55/POJK.04/2015号条例第6条,关于建立和实施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南(“OJK第55/2015条例”)的规定,独立专员是发行人或上市公司以外的专员委员会的成员,符合金融服务管理局第33/POJK.04/2014号条例中关于发行人或上市公司董事会和委员会的要求(“OJK第33/2014条例”)。

要成为独立专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4. 自任董事会成员和/或自任董事会成员:

特使专员

特使专员是DK的成员,是根据DK会议的决定任命的。

特使专员的职责和权力在公司章程中落成,条件是它们不与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相冲突,也不减少董事会履行的管理职责。

Yahya Harahap(第478页)评论说,特使专员的法律作用是DK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中特使专员是DK的成员之一,被任命为特使专员,来自DK会议的决定。

任命他为DK成员的人确实是GMS,符合UUPT第111条第(1)款(1)款的要求。但是,任命他为特使专员的人是DK,他以DK会议决定的形式陈述,[10]

因此,从描述来看,我们可以观察到,特使专员是DK会议中被任命的DK成员之一,特使专员的法律作用是DK本身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结论

因此,在回答您的问题时,独立专员与特使专员之间的差异是,独立专员是来自外部方的专员,与公司主要股东、公司董事会成员和DK其他成员无关。

虽然特使专员是DK的成员之一,但仍然是DK本身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另一个差异是,独立专员是根据GMS的决定任命的,而特使专员是根据DK会议的决定任命的。

因此,在了解了特使委员和独立委员的差异之后,看看VOI上的其他有趣新闻,现在是时候彻底改变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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