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COVID-19医院可以在9月1日之前申请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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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Kemenkes)卫生法律局局长Indah Febrianti表示,处理COVID-19患者的医院(RS)可以在2023年9月1日之前提交医疗费用索赔。

Indah说,这一要求是卫生部关于监管转让的政策,如2023年卫生部(Permenkes)第3号条例所述,该条例解释说,向COVID-19患者提供的融资由国家承担,直到他们的紧急状态通过2023年6月21日发布的2023年第17号总统令(Keppres)撤销。

“与此同时,2023年的Permenkes Number 23号仅在8月4日发布。时间与2023年第17号总统令相距甚远,“ANTARA在8月21日星期一报道时说。

英达强调,医疗费用索赔的提交只能在2023年9月1日之前完成。

至于此后是否有COVID-19患者,实施的融资计划是通过BPJS Kesehatan提供的国家健康保险(JKN)计划。

技术指南在2023年Permenkes第23号中受到监管。此外,2023年Permenkes第23号还强调了COVID-19疫苗接种政策。

“根据Permenkes,关于疫苗采购和实施的实施COVID-19疫苗接种的政策得到了肯定,该疫苗将持续到2023年12月31日,”他说。

英达表示,这也是佐科·维多多总统(佐科威)继续继续COVID-19疫苗接种计划的指示之后,直到2023年12月。

“2023年12月之后,2024年1月1日,根据卫生部关于免疫接种的规定,免疫isasiyang计划已经生效,”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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