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清真法案》, 清真认证机构在政府中比奥马斯更好
插图(皮克斯巴伊)

雅加达 - 总统乔科·维多多(乔科维)为清真产品保障局(BPJPH)开放了空间,以与社区组织(或马)合作颁发清真证书。许可证载于《综合法(草案)》中。然而,这一规则反而开辟了滥用权力的空间。

特里萨克蒂大学公共政策专家特鲁布斯·拉哈迪安西亚认为,清真认证的广泛权威将产生负面影响。因为,这将打开一个滥用的空间。

"没有必要(涉及订单)。以免引起社会嫉妒。来自其他机构的嫉妒。这是一个抓斗,仿佛它是一个美味的蛋糕。因此,所有人都声称在发放清真认证时测试清真产品是有效的,"他说,当VOI联系到雅加达,星期五,2月21日。

据Trubus说,在本案中,最好恢复向政府颁发宗教事务部(Kemenag)认证的权力。因此,应该废除涉及MUI的规则。

"为了不产生利益冲突,最好全部由政府处理。在这项法案中,克里普塔·克贾最好恢复清真认证对政府的权威。不可避免的是,政府必须做好准备,在这种情况下,宗教部有一个领域,"他说。

第49条第3款规定了在发放清真认证方面的合作,该条修订了2014年关于清真产品担保的第33号法律第7条。

第49条第3款规定: 修改第七条的规定,内容如下:

第七条第一款在履行第六条所称职权时,BPJPH与:a. 各部委和/或相关机构合作:b. LPH:丹克梅。

(2) 除了第1款所述的合作外,BPJPH还可与纳入法律的伊斯兰组织合作。

(三)第(二)款所称合作的进一步规定,由政府规例规定。

文章解释说,BPJPH可以与伊斯兰组织合作,共同履行清真产品担保的授权,包括颁发和吊销清真证书。

同时,在《清真产品保障法》(JPH)中,清真产品保障机构(BPJPH)只与清真检验机构(LPH)和MUI合作。因此,有一条新规则规定,被纳入法律的伊斯兰组织也是可以由BPJPH合作的政党。

"我担心会出现滥用职权、出现管理不善、不正之风、腐败现象。因此,人们特别关心的不是产品,而是转向非非产品。因此,危险不是清真质量,最终会导致其他偏差,"他说。

第八委员会成员迪亚·皮塔洛卡认为,清真认证应是主要关切事项。他说,这项规定背离了社区的经验,即处理清真证书的过程需要很长时间。因此,迪亚同意这一规则。

"我们从社区、社区和商界的经验和投入中得到体现。他们都说,清真证书的管理过程很长,消耗了精力和成本。政府希望削减它,使其更容易,原则上众议院必须支持,"他说。

Diah认为,这一规则的存在背离了监管的根本问题,即不使人民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复杂化的监管问题。"官僚主义原则不应错综复杂、简洁、快速,所有有需要的人都应获得。不要垄断(认证过程)。这就是为什么昨天我们制定了清真产品保证法,"他说。

即便如此,Diah说,第八委员会对各方开放,以便就清真认证提供意见。"奥马斯和我的专家对建议充满希望。如果有一个复杂的,需要修剪,只是建议。我们希望人们照顾清真认证是快乐的,因为它成为一个经济加号,不怕成本负担或害怕复杂的规则,"Diah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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