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法官小组驳回了被告在印度尼西亚国家银行(BNI)Kebayoran Baru分行以假信(L/C)模式,玛丽亚·宝琳·卢莫瓦(Maria Pauline Lumowa)的现金闯入案中提出的反对或例外备忘录。
2月1日星期一,雅加达彭迪兰蒂皮科尔的一次听证会上,主审法官赛义夫丁说:"起诉,有人表示反对被告宝琳·玛丽亚·卢莫瓦的法律转移是不能接受的。
拒绝反对备忘录是因为法官小组判定对检察官的起诉符合规则。因此,该案的审判工作继续进入下一阶段。
他说:"检察官的起诉书符合1981年关于Kuhap的第8号法律第8条第143款第2款和b条的规定。
赛福丁继续说:"根据检察官的起诉书,命令检察官着手审理被告宝琳·玛丽亚·卢莫瓦的案件。
随着反对备忘录的拒绝,审判将继续列入审查证人的议程。审判将于2月5日星期五再次举行。
此前,被告Maria Pauline Lumowa向印度尼西亚国家银行(BNI)支付数份信用证和洗钱犯罪(TPPU),对检察官的起诉书提出了例外。
被告在提议的例外情况中,在1.7万亿Rpr银行闯入案中已逃亡17年,他要求不要进行调查。此外,他还要求释放。
玛丽亚的律师Muadz Heidar说:"命令检察官停止对案件的审理,命令检察官释放被告。
在这种情况下,Maria 被认为造成了 1.2 万亿 Rp 的国家损失。因此,它被控第2条第(1)款,即《反腐败法》第18条第55款,第64条第1款《刑法》第64条第1款,刑法第3条第18款《消除腐败法》第18条第55款(1)项,第1条第5款第64条第(1)款《刑法》。
Maria还被控第3条第(1)款,即《防止和消除洗钱犯罪法》第6条第1款和1号《防止和消除洗钱犯罪法》第1款和b款。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