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涉嫌现金闯入印度尼西亚银行(BNI)Kebayoran Baru分行,以虚构的信用证(L/C)模式,玛丽亚·宝琳·卢莫瓦的案件嫌疑人定于1月13日(星期三)在雅加达中部的蒂皮科尔法院受审。审理此案,有阅读起诉书的议程。
根据雅加达中央地区法院案件追踪信息系统(SIPP)的网站,Maria的案件记录编号为1/Pid.Sus-TPK/2021/PN Jkt.Pst。
在这种情况下,玛丽被控两项指控。第一条关于第2条第(1)款,第1款(1)项,即第55条第5款(1)项,第1款第64款(1)刑法补贴第3条第18款,第18条,《消除腐败法》第55条第55款(1)项,第1款,第64条第(1)款,刑法第64条第1款。
然后,对玛丽的第二次起诉涉及第3条第(1)款,即《防止和消除洗钱犯罪法》第6条第1款和b款《防止和消除洗钱犯罪法》第6条第1款和b款。
据你资料,玛丽亚·卢莫瓦是一名嫌犯,她在塞尔维亚逃跑时被捕。2002年10月至2003年7月,Maria和一些人进行的虚构的信用证模式使BNI遭受了1.7万亿卢比的损失。这笔钱是玛丽亚·卢莫瓦和阿德里安·瓦沃伦图拥有的格拉马林多集团的贷款。
据称,PT Gramarindo得到了英国国家银行雇员的协助,因为这笔贷款仍由迪拜银行肯尼亚有限公司、瑞士罗斯银行、肯尼亚中东银行有限公司和华尔街银行有限公司提供信用证担保。
一些担保银行也被称为英国银行的通信银行。BNI于2003年6月调查了PT格拉马林多集团的财务交易。因此,该公司从未出口或不如在贷款过程中报告那样适当。
全国民族军向国家警察总部报告了这一案件。在警方的处理过程中,Maria Lumowa于2003年9月或一个月前离开印度尼西亚,并被任命为嫌疑人。
据悉,玛丽亚·卢莫瓦于2009年在荷兰,经常往返于新加坡。玛丽亚自1979年以来一直是荷兰公民。因此,印度尼西亚政府于2010年和2014年两次试图向荷兰政府申请引渡。
然而,荷兰政府拒绝了这一申请。相反,玛丽亚·卢莫瓦在荷兰受审。2019年7月16日,玛丽亚·卢莫瓦根据国际刑警组织2004年发布的红色通缉局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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