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戎槟榔的青少年强奸犯被警方拘留
丹戎槟榔警察局局长,Kombes Heribertus Ompusunggu。(档案照片/奥根)。

丹戎槟榔 - 廖内群岛(Kepri)丹戎槟榔警方逮捕了一名强奸未成年人的肇事者。肇事者最高可判处15年徒刑。

丹戎槟榔警察局局长Kombes Heribertus Ompusunggu表示,首字母为LS(24)的肇事者周三(22/3)在丹戎槟榔市地区被他的工作人员逮捕。

安塔拉3月23日星期四报道的Kombes Heribertus说:“检查结果,肇事者承认对受害者/未成年人犯下了首字母RAP (17)的交配犯罪行为。

警察局长解释说,肇事者在丹戎槟榔市东丹戎槟榔区Jalan Hang Lekir的受害者家中犯下了交配犯罪行为。

受害者被施暴者的劝说所欺骗,承诺承担责任并娶她。

“任何故意实施诡计,一系列谎言或引诱儿童与他或另一个人发生性关系的人都是刑事犯罪,”他说。

LS肇事者受印度尼西亚共和国2016年第17号法律第81条第(2)款关于儿童保护的约束。

“肇事者已被拘留以接受进一步的法律诉讼,”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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