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国家机器授权和官僚改革部长(Menpan RB)在1444年斋月回历期间发布了关于国家公务员(ASN)工作时间的规定。

PANRB部长第6/2023号通函(SE)中对此进行了说明,该通函涉及政府环境中斋月1444回历中国家民事机构雇员的工作时间。

在SE中,规定执行五个工作日的政府机构在斋月期间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四的08:00-15:00,休息时间为12:00-12:30。

特别是周五,工作时间为08.00-15.30,休息时间为11.30-12.30。

同时,对于实施六个工作日的政府机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四和周六的08.00-14.00,休息时间为12.00-12.30。

至于周五,ASN的工作时间为08:00-14:00,休息时间为11:30-12:30。

此外,Azwar Anas规定了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的有效工作时间,这些机构在斋月1444 H期间执行五六个工作日,必须在一周内至少满足32.5小时。

在SE中,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副总统以及内政部长的副本中还提到,政府机构的人员发展官员(PPK)通过调整各自地区的时区,确定了在其机构内实施斋月1444 H工作时间的决定。

政府机构内部的KDP还确保在斋月实施工作时间不会降低公务员和组织的生产力和绩效。斋月期间工作时间的确定是强制执行的,以免干扰公共服务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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