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兰 - 法官小组决定,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BRI)Amplas-North Sumatra Unit的前负责人Rahmuka Triki Ekawan在棉兰地区法院(PN)被判处4年零6个月的监禁。
与此同时,被告迪娜·阿皮娜(Dina Arpina)被判处6年零6个月的监禁。据信,两人被判犯有共同犯有腐败罪。
除了4年监禁外,Rahmuka还被勒令支付2亿印尼盾的罚款,这是2个月的监禁。同时,Arpina被指控支付2亿印尼盾的罚款,子公司3个月,并支付19.3亿印尼盾的赔偿金(UP),子公司被判处2年徒刑。
法官小组认为,两名被告违反了《消除腐败犯罪法》第2条和第18条以及《刑法》第55条第(1)款第1项。
这与命令或参与无权犯罪行为以及非法致富自己、他人或公司有关,导致国家经济损失超过 19 亿印尼盾。
艾哈迈德说,加剧两名被告行为的事情不符合政府消除腐败的计划,也没有归还国家财政损失,特别是PT银行BRI Simpang Amplas部门。
“与此同时,减轻因素,两名被告在审判期间一直合作,从未被定罪,他们仍然有家庭责任,”法官小组说。
此前,检察官(JPU)朱丽塔·普尔巴(Julita Purba)要求Rahmuka判处7年零6个月的监禁,罚款3亿印尼盾,子公司6个月不支付,因为被告没有享受迪娜·阿皮纳的腐败钱。
同时,被告迪娜·阿皮娜(Dina Arpina)此前被检察官要求判处8年徒刑,罚款5亿印尼盾,子公司6个月,并支付193万印尼盾,子公司4年监禁。
据了解,两名被告的贪污犯罪发生在2019年至2020年。最初,被告Dina Arpina未经5个虚构别名债务人的同意申请了一般农村信贷(Kupedes)贷款,金额为977,980,753印尼盾,然后由Rahmuka批准为BRI Amplas的领导者。
迪娜随后在6个账户中向Kupedes和BRIGuna债务人提供了贷款,这些账户的毕业金也用于个人需求,金额为330,754,790印尼盾。
随后,Dina在9个账户中向Kupedes债务人和微型人民商业信贷(KUR)提供了111,258,255印尼盾的贷款,并伪造了2张存款单,金额为510,167,403印尼盾,并再次用于她的个人利益。
另一方面,被告Rahmuka没有按照其作为领导人的职责和权力进行检查,造成超过19亿印尼盾的国家财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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