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毒品犯罪局Bareksrim Polri挫败了从马来西亚向印度尼西亚分发50公斤甲基苯丙胺的企图。走私是通过亚齐的水道进行的。
“(走私)带有中国茶叶包装的公斤甲基苯丙胺类麻醉品的证据,”毒品犯罪局局长巴雷斯克里姆·波里准将克里斯诺·H·西雷加尔(Krisno H. Siregar)3月20日星期一告诉记者。
披露开始时有消息称,将从马来西亚通过海路向亚齐走私甲基苯丙胺类麻醉品。因此,亚齐地区警察和海关立即对此采取了后续行动。
通过搜索更多信息并在可疑位置周围巡逻来加深信息。
不久之后,国家警察刑事毒品犯罪局代表阿古斯·萨利姆(AS)和鲁斯迪·贾法尔(RJ)逮捕了两名嫌疑人,他们有证据表明,在北亚齐丹那巴西乌莱塔诺棉兰-班达亚齐高速公路努鲁尔胡达清真寺周围有50公斤甲基苯丙胺,2023年3月2日星期三。
立即进行了密集的检查。然后,从美国嫌疑人那里获得了信息,如果下达命令的人物有首字母TH。它的存在被称为东亚齐的Rayeuk地区。
“然后代表房委会告诉他的儿子拿走它,然后他代表在DPO名单上的朋友用船去拿它,他的模式是把涮涮锅放进麻袋里,”他说。
与此同时,嫌疑人Rusdy Jafar承认,他被DPO命令在北亚齐的丹那巴西地区服用冰毒。
从这些信息中,调查人员立即加深了。结果,被纳入贩毒网络的特公被逮捕。
“作案手法是将毒品从马来西亚通过水域走私到亚齐水域,将它们装在麻袋里。通过租用房屋用作仓库来存储毒品证据,“克里斯诺说。
在披露中,50公斤冰毒被单独包装。10公斤装在一个黑色手提箱里,第二个麻袋装13包冰毒,第三袋装27包冰毒。
在本案中,嫌疑人涉嫌犯有2009年第35号法律关于麻醉品的主要第114条第(2)款和第132条第(2)款,即分发第一类麻醉品,并威胁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至少6年,最高20年监禁,最低罚款10亿卢比,最高100亿卢比加三分之一。
附属 第112条第(2)款 2009年第35号法律第132条第(2)款关于麻醉品,威胁处以无期徒刑或最低5年以上20年监禁,最低罚款8亿卢比,最高80亿卢比加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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