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泗水地区法院(PN)法官小组在Kanjuruhan悲剧案中判处两名警察无罪释放。国家警察尊重法院对两名成员的裁决。
国家警察的两名成员,即玛琅警察局前行动负责人孔波尔·瓦赫·塞乔·普拉诺沃和萨马普塔警察局前局长马朗·班邦·西迪克·阿赫马迪。
“原则上,我们尊重法院的裁决,”警察公共关系官员Irjen Dedi Prasetyo于3月17日星期五告诉记者。
然而,当被进一步问及该裁决时,Dedi不愿发表太多评论。他只是断言,判决是法院的职权范围,是法官小组的权威。
“这已经是法院的领域,”德迪说。
根据检察官的起诉书,AKP Kompol Wahyu Setyo Pranowo和前Samapta警察局局长Malang Bambang Sidik Achmadi被宣布没有法律证明犯有非犯罪行为。
因此,他们被判处自由,这意味着比检察官要求的要轻得多。事实上,两人都被判处3年徒刑。
在法官的裁决中,两人都被判无罪,因为催泪瓦斯在风中发射。
法官说:“考虑到当时在被告班邦指挥下的Samapta成员发射催泪瓦斯的事实,部队催泪瓦斯火产生的烟雾被风向南推向场地中心。
“当烟雾到达场边时,它被风吹起,从未到达南看台,”法官继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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