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Pesisir Barat警方逮捕了JN,他是一名涉嫌在楠榜Pesisir Barat区Kampung Jawa Pekon(村庄)对婴儿施暴致死的儿童肇事者。

佩西尔巴拉特警察刑事调查部门负责人伊普图·里基·诺帕里安西亚说,儿童肇事者于3月11日星期六被捕。

据安塔拉报道,伊普图·里基(Iptu Riki)在楠榜佩西尔巴拉特说:“是的,我们已经拘留了地址为南克鲁区Pekon Walur的JN(16),他涉嫌对儿童实施暴力,导致生命损失,这是《儿童保护法》规定的。

他解释说,事件始于3月11日星期六23点30分左右在Pekon Kampung Jawa保安哨所看到的婴儿的巨响。

当接近时,原来有一个首字母为JN的男人和一个正在生孩子的女人YA。

然后,两人要求证人找到助产士。当时目击者AL,AW和FE看到嫌疑人JN捂住婴儿的嘴,因此没有哭声出来。

FE立即拍了拍JN的肩膀,说:“不要那样做,孩子会死的。

然后主动证人说要把护士和助产士叫到这里来。过了一会儿,听到这话的JN和YA立即带着孩子躲在学校旁边的灌木丛中。

肇事者JN捂住婴儿的嘴,这样他就不会发出声音,然后据称从前面勒住了婴儿的脖子,这样他就不会发出声音。

Iptu Riki说,根据居民关于此事的信息,当地的Tekab Polres团队立即开始搜索,在02.00 WIB左右,该团队停止了发现的摩托车,其中有三个后座带着一个婴儿。

随后,医疗队立即将他送往佩西尔登加健康中心,在检查婴儿病情后已经死亡,YA立即在佩西尔登加健康中心住院。

Iptu Riki补充说,之后,该小组立即进行了一系列调查,检查了犯罪现场(TKP)的证人和JN犯罪嫌疑人,并获得了一些证据。

当地警方随后进行了案件标题,由于案件标题,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在询问证人AL,AW,FE 然后YA后导致调查。本案发现或圆满了两份证据,因此警方将JN列为儿童加害人。

由于死亡的受害者是儿童,肇事者也是儿童,当地警方利用《儿童保护法》抓捕肇事者。

肇事者的作案手法这样做,因为他不想让其他人知道他,因为他想继续学习。

由于他的行为,肇事者被指控犯有第80(3)条以及2014年第35号RI法律第76C条,该修正案对RI2002年第23号法律关于儿童保护,以及关于少年司法系统的2012年第11号法律或《刑法》关于谋杀的第338条,可判处1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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