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塔兰 - 西努沙登加拉马塔兰地区法院的法官小组判处两名被告一年徒刑,罪名是北龙目岛摄政区SDN 2 Bayan的2017-2018年学校运营援助(BOS)基金腐败。

两名被告是SDN 2 Bayan的前负责人Ningrat Sari和SDN 2 Bayan的前财务主管Baiq Romiati。

“判处被告宁拉特·萨里一年监禁,”首席大法官I Ketut Somanasa在2月22日星期三从安塔拉焊接的马塔兰腐败犯罪地区法院(Tipikor)宣读判决书时说。 

对Baiq Romiati也做出了类似的判决。同样,两名被告的刑事罚款为5 000万印尼盾,为期1个月的监禁。

根据非关税壁垒金融和发展监督局代表的审计报告,出现的1.25亿印尼盾损失是由于使用了虚构预算。

因此,在法官的裁决中,根据经2001年第20号法律修订的关于消除腐败犯罪的1999年第31号法律第18条第1款b项,两名被告被判犯有违反补贴指控罪。《刑法》第55条第(1)款第1项。

两名被告的定罪低于检察官的定罪,检察官此前曾要求法官小组判处1年6个月监禁,罚款5000万印尼盾和3个月监禁。

法官作出这样的判决是考虑到两名被告的诚意,他们已经收回了国家的总体损失。“因此,命令检察官将两名被告的存款完全退还国库,”他说。

此外,法官还考虑了两名被告的年龄,他们已经属于老年类别,现在处于疾病状态。“被告已经承认了这一行为,并在审判期间彬彬有礼,”他说。

宣读判决书后,两名被告均通过律师表示接受判决。同样,Sesar Toputera代理的检察官也没有对判决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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