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GYAKARTA - 刑事案件的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被阻止,以防止人逃跑。但是,《刑事诉讼法》(KUHAP)允许嫌疑人或被告人申请暂停拘留,以便暂时“自由”。在这方面,必须满足暂停拘留的要求。让我们讨论暂停拘留的要求...

查看以下说明,以了解必须满足的暂停拘留的要求。不仅如此,还要理解暂停拘留的意图,以免误解。

暂停拘留和释放被拘留者的定义:应该指出的是,暂停和释放被拘留者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主要收款人是给予它的机制。在暂停拘留时,《刑事诉讼法》第31条第(1)款解释说,需要对嫌疑人或被告的请求。

同时,有两件事是因为被拘留者被释放的指示,即检查的利益已经实现,拘留是非官方的。《刑事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解释说,为了审查的目的,法官有权发出拘留指示信。

然后,《刑事诉讼法》第26条第(3)款解释了释放被拘留,因为审查已经完成。该条解释说,如果审查的利益已经实现,被告在拘留期结束后被释放之前被拘留的可能性。

接下来,非官方拘留的影响。Yahya解释说,有几个原因导致非官方拘留yaning,例如拘留期超过最低限度,制裁期限不超过正在服刑的拘留期。

Yahya称之为暂停拘留和释放囚犯的主要差异的另一件事,即暂停拘留的要求。无条件释放被拘留者。

Yahya解释说,要求的确定是条件条件条件条件或提供暂停拘留的绝对要求。以下是《刑事诉讼法》第31条规定的暂停拘留的要求。

嫌疑人或被告有义务申报。报告频率可以每天,三天一次,每周一次,另一次。

嫌疑人或被告人应在拘留期限内留在家中。这是为了避免各种可能使法院的调查、起诉或审查复杂化的事情。

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允许离开市,因为他们有义务在预定时间报告。

金钱保修和人员保修

PP 27/1983解释说,拘留暂停申请中有一项担保是要求。上面的三项要求,暂停拘留需要担保。担保可以以金钱的形式(PP 35条27/1983)和人员担保(PP 27/1983 36条)。

金钱或保释金的担保由根据审查级别有权并存放在地方法院保释的官员决定。同时,人或保释人的担保人可以是家人、法律顾问,还是与嫌疑人或被告无关的人。

因此,在知道了暂停拘留的条件后,看看VOI上的其他有趣新闻,现在是时候彻底改变新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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