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警方表示,HK(21)和MA(14)不仅谋杀了炸鸡企业家和绑架。但是,他们也偷走了受害者的财产。

“然后暴力盗窃,因为受害者的财物被拿走,”地铁查亚警察局一般刑事调查主任Kombes Hengki Haryadi于2月17日星期五告诉记者。

两名嫌疑人声称属于MIM(29)的一些财产是手机和现金。然后,还有一个车辆编号证书(STNK)。

“其中包括手机,然后是95万印尼盾,包括STNK,但没有携带摩托车,”他说。

对于这起谋杀案,据说两名嫌疑人已经策划了三天。他们用三公斤的液化石油气瓶击中 MIM(29 岁)的头部杀死了他。

然后,从中期检查的结果来看,谋杀的动机是因为嫌疑人感到受伤。

“嫌疑人供认的临时动机是由于心痛,”Hengki说。

HK(21)所经历的心痛与受害者的工资和行为有关。因此,肇事者策划了谋杀。

“所以这与薪水有关,与行为有关,因为这个人只工作了五天,”Hengki说。

在本案中,香港嫌疑人被控犯有《刑法典》第340条关于预谋杀罪、《刑法典》第365条关于暴力盗窃罪、《刑法典》第328条关于绑架罪。

至于嫌疑人,最高法院涉嫌违反2014年第35号法律第83条和2002年第23号法律关于儿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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