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 - 警方表示,HK(21)和MA(14)不仅谋杀了炸鸡企业家和绑架。但是,他们也偷走了受害者的财产。
“然后暴力盗窃,因为受害者的财物被拿走,”地铁查亚警察局一般刑事调查主任Kombes Hengki Haryadi于2月17日星期五告诉记者。
两名嫌疑人声称属于MIM(29)的一些财产是手机和现金。然后,还有一个车辆编号证书(STNK)。
“其中包括手机,然后是95万印尼盾,包括STNK,但没有携带摩托车,”他说。
对于这起谋杀案,据说两名嫌疑人已经策划了三天。他们用三公斤的液化石油气瓶击中 MIM(29 岁)的头部杀死了他。
然后,从中期检查的结果来看,谋杀的动机是因为嫌疑人感到受伤。
“嫌疑人供认的临时动机是由于心痛,”Hengki说。
HK(21)所经历的心痛与受害者的工资和行为有关。因此,肇事者策划了谋杀。
“所以这与薪水有关,与行为有关,因为这个人只工作了五天,”Hengki说。
在本案中,香港嫌疑人被控犯有《刑法典》第340条关于预谋杀罪、《刑法典》第365条关于暴力盗窃罪、《刑法典》第328条关于绑架罪。
至于嫌疑人,最高法院涉嫌违反2014年第35号法律第83条和2002年第23号法律关于儿童保护 。
The English, Chinese, Japanese, Arabic, and French versions are automatically generated by the AI. So there may still be inaccuracies in translating, please always see Indonesian as our main language. (system supported by DigitalSiber.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