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内地区警方揭露价值67.9亿印尼盾的前银行雇员欺诈行为
廖内地区警察公共关系主管Kombes Sunarto(中)在披露联昌国际银行尼亚加北干巴鲁银行前雇员的欺诈案件时。(安塔拉/安妮莎·菲尔道西)

PEKANBARU -  廖内地区警察的一个小组发现了联昌国际尼亚加伊斯兰银行北干巴鲁SAL分行雇员Eeks(32岁)的欺诈行为,该员工自2020年以来欺骗了许多存款达到67.9亿印尼盾的客户。

廖内地区警察局公共关系负责人Kombes Sunarto表示,怀孕七个月,周六(4/2)在北苏门答腊棉兰被廖内警察局围捕。

SAL是PT Bank CIMB Niaga Pekanbaru Syariah分行的前雇员,此前曾向优先客户提供固定利率(FR)政府债券产品,承诺每月利润为9.5%。

该模式于 2020 年 12 月左右推出。SAL向他工作的银行的优先客户提供和销售产品。

作为关系经理的 SAL 设法说服了受害者,以便他将钱发送到嫌疑人确定的帐号。为了让受害者放心,嫌疑人交出了一份 虚假的交易确认书 。

“但是,在受害者要求从购买产品中获得付款和利润后,嫌疑人无法返回,理由是退货过程无法直接进行,必须循序渐进,”Sunarto解释说。

当直接向PT Bank CIMB Niaga Tbk Pekanbaru Syariah分行确认时,事实证明,SAL进行的债券买卖交易并未记录在该银行的系统中。

根据讯问结果,犯罪嫌疑人承认犯罪所得的钱是他用来玩 交易 和嫌疑人的个人需求,但这仍在调查中。

“现在廖内警察局的调查人员也仍在追踪  犯罪资产,”他继续说道。

此外,苏纳托呼吁那些将金钱和资产存放在银行的人不要轻易被人们的pujuk所诱惑。他提醒要告知并确保所提供的产品确实是银行的官方产品。

“因为如果受害者善于观察,它从一开始就是可疑的。我们知道银行每年提供4%的利息。与此同时,嫌疑人承诺每月支付9.5%的利息。这就是嫌疑人说服的方式,“苏纳托说。

由于他的行为,SAL陷入了分层条款,即1998年第10号法律第49条第(1)款b项,涉及对1992年关于银行业的第7号法律的修正案,威胁至少5年,最多15年,罚款100亿卢比。

嫌疑人还被指控犯有《欺诈刑法》第378条和《刑法》第372条关于贪污并威胁判处四年徒刑的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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